一、开曼公司名称变更需要满足的条件
1、开曼公司名称变更,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议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
2、开曼公司名称变更要求公司注册时间在一年以上
3、开曼公司变更住所的,应当在迁入新住所前申请变更登记,并提交新住所使用证明。
二、开曼变更公司名称需要准备的资料
1、隶属公司盖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署的《分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》(原件1份);
2、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(原件1份)(可在申请书内填写);
3、经办人身份证明(复印件1份,验原件);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,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(复印件1份,须加盖本企业印章,并注明“与原件一致”);
4、分公司营业执照正本(原件)和全部副本(原件);
5、隶属公司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》(复印件1份,须加盖公司公章,并注明“与原件一致”)。
三、开曼变更公司名称的办理流程及过程中需提交的资料
1、企业名称变更核准单位 (企业营业执照发证机关)
2、企业名称预先/变更核准审核表
3、企业自拟新名称
4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
5、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